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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工作100问

时间:2024-08-08    点击: 次    来源: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发的《动物检疫工作100问》着重梳理了动物检疫、生猪调运、无害化处理、车辆备案及运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落地管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及相关处罚等8个方面100个常见问题。

一、动物检疫

1、在什么情况下,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申报检疫?

答: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2、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应当由谁申报检疫?

答: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3、畜禽贩运经纪人可以申报产地检疫吗?

答:畜禽养殖场(户)可以委托畜禽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代为申报检疫,但是,畜禽贩运经纪人需持有养殖场(户)出具的委托书。

4、畜禽屠宰前,对申报检疫的具体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5、进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需要申报检疫吗?

答:进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承运人凭进口报关单证或者海关签发的检疫单证即可运输。

6、检疫标志包括哪些?

答:检疫标志包括验讫标志、验讫印章、验讫标签。

7、牛羊免疫布鲁氏菌病疫苗后,多久可以申报检疫?

答:吉林省属于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一类地区免疫牛羊,在免疫45天后可以凭产地检疫证明在一类地区跨省流通。

8、申报检疫的方式有哪些?

答:可以直接到动物检疫申报点填报,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或者“动监e通”申报。通过电话申报的,需要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9、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申报检疫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当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养殖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10、兔产地检疫的对象都有哪些?

答: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瘟)、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11、出售或者运输羊驼前,需要申报检疫吗?

答:需要。羊驼的产地检疫依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执行,检疫对象暂定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小反刍兽疫。

12、集中屠宰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等,需要申报检疫吗?

答:需要。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等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执行。

13、人工饲养的水貂、银狐、北极狐、貉可以实施检疫吗?

答:按照《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要求,对水貂、银狐、北极狐、貉及其皮张进行检疫,其他产品不可检疫。

14、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检疫对象有哪些?

答:犬瘟热、细小病毒性肠炎、狂犬病、狐狸脑炎、传染性肝炎、炭疽、水貂阿留申病、伪狂犬病。

15、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的胴体可以食用吗?

答:不可以。

16、牛结节性皮肤病的潜伏期是多久?

答:《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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