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安全 > 动物检疫 > 文章

日本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时间:2024-06-17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摘要:日本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不仅国内动物卫生体系完善,而且高度重视进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日本建立了以《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为主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并应用了进口动物及产品风险分析、检疫准入、检疫监管等制度。本文概述了日本进境动物及其产品基本情况、检疫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检疫监管体系等内容,并基于此对比了中日两国进境动物检疫制度的区别,最终借鉴日本进境动物监管制度,提出了围绕“正面清单”发布禁令和解禁令,科学设定隔离检疫期限,强化海关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合作的建议,为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提供了借鉴。

日本是一个岛国,仅有14%国土适合耕种,受农业资源和土地的限制,每年需要大量进口农产品,是世界上最大农产品进口国之一。日本的食品可追溯体系和动物福利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动物卫生体系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认可的口蹄疫和非洲马瘟无疫国家,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国家。为保护本国畜牧渔业产业发展,维持目前的动物卫生状况,日本政府高度重视进出境动物检疫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进境动物检疫制度。这些系统的进境动物检疫制度,对防止动物传染病传入,确保稳定的食品供应,促进日本家畜业发展,维持公共卫生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的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制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对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本文简要概述了日本进境动物及产品情况、进境动物监管体系和进境动物检疫监管措施,并与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制度进行了比较,以期为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借鉴。

日本进境动物及其产品基本情况

日本进口的动物以牛、猪、马、兔等家畜以及鸡、鸭、火鸡等禽类为主,同时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猴。牛主要来自澳大利亚,进口量呈逐年增加趋势;猪均为种猪,来自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马主要来自加拿大、法国和比利时等国家;禽类如鸡、鸭、火鸡等,主要来自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

日本进口的肉类产品主要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其中:牛肉、牛内脏主要来自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猪肉、猪内脏主要来自美国、加拿大,羊肉主要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冰岛,禽肉主要来自巴西、泰国和美国,马肉主要来自加拿大、阿根廷,进口量呈缓慢增长趋势。进口的脱脂奶乳主要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和美国,进口量总体较为稳定。

进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国会是日本动物检疫立法机关,相关部门负责颁布具体的实施条例。日本动物卫生法律配套完善,修订较为及时,注重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法律条款内容具体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技术标准名目繁多,总体来看动物卫生法律体系较为完善。

日本建立了以《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为主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包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狂犬病预防法》《传染病预防与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法》《家畜保健所法》和《牛海绵状脑病特别措施法》。另有《水生资源保护法》规范了水生动物进口检疫,环境省颁布的《鸟兽保护及狩猎相关法》及其实施细则、《鸟兽保护及狩猎相关法施行令》等实施条例规范了野生动物检疫,日本经济产业省负责实施《华盛顿公约》涉及的濒危野生动物、鱼类进出口。进口活动物及产品主要监测的疫病:一是口蹄疫、牛瘟、非洲猪瘟、牛海绵状脑病、古典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28种动物传染病;二是蓝舌病、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伪狂犬病、马传染性子宫炎等71种须通报疫病。

进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体系

日本4个内阁部门涉及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其中以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为主,在进出口部分珍稀野生鸟类和野生动物时,还涉及日本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农林水产省下设消费安全局动物卫生课和动物检疫所,主要负责日本进出口动物及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其中:消费安全局动物卫生课是负责动物健康的专门机构和官方兽医管理机构,也是日本的WOAH联系点,主要负责制定与调整日本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制定与实施国家动物传染病监控计划,协调国家进出境动物检疫管理事务,负责与国际动物卫生组织的协调与联系,规划、协调、指导地方政府、国家动物卫生研究所等法人单位就有关动物健康事宜进行合作,保证《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等法律规定的落实;动物检疫所主要负责日本进出口活动物及产品、干草饲料、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的检疫工作。厚生劳动省下设医药生活局,主要负责动物进入屠宰场后的所有动物检疫工作和食用动物产品进入加工环节后的卫生监管工作,包括进口食品安全。

上一篇:西南区6省份无纸化动物检疫证明互通互认

下一篇:辽宁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