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每年中心组织县、乡、村三级防疫队伍分片召开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培训会,印发张贴防控资料,积极向全市养殖场户及畜牧兽医从业者宣传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结核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使广大群众树立疫病风险意识,增强防控自觉性。每年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次牛羊布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监测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对确诊的布病阳性动物及时扑杀并无害化处置,确保净化彻底。在全市设立犬狂犬病疫苗集中免疫点13个,实行基层兽医站定点免疫和春、秋两季定期集中下村免疫相结合,不断提高犬类狂犬病免疫密度,有力推动了地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2.1.6 强化动物疫情日常监测 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实行动物疫情监测日报制度,由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日对所负责村的动物养殖情况及疫病健康状况进行巡查,乡镇兽医站固定专人汇总,每日下午上报中心兽医组,确保动物疫病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2.2 保障措施 2.2.1 严格防疫督查 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中心成立防疫督查组,每周定期到各镇办村组和养殖场户督查,检查中心各项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基层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动物防疫工作科学规范、迅速有效开展。 2.2.2 实行防疫量化考核 实行动物防疫联查制度,中心制定《兴平市动物防疫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防疫资料、入户踏栏、免疫密度、抗体检测、物资管理等方面分成5大项27小项,根据每小项重要性设定评分标准。每年春秋两防结束后由农业农村局、中心以及随机抽调的乡镇兽医站同志联合组成防疫考核小组,对基层防疫人员和乡镇兽医站工作分别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同个人绩效挂钩,实行奖罚激励机制,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确保了防疫工作扎实有效。 2.2.3 强化兽医实验室工作,开展免疫效果评价中心根据各防疫人员包村畜禽存栏情况每季下达免疫效价监测采样任务,由中心兽医实验室集中进行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检测结果纳入个人防疫考核评分中,对免疫效价不达标的场户及时补免,确保畜禽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在75%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16号,中心兽医实验室每月定期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检测工作,推动H7N9剔除计划进程。 2.2.4 加强应急管理 做好防护用品、防疫器械、消毒药品、免疫疫苗等应急物资储备,设立应急值守电话,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成立主管领导带队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技术小组,从而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非常时期的有备无患,确保一旦接到疫情报告便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存在问题 3.1 法律法规有待完善,部门职责职能不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政府保密度,职能部门保质量”,可在实践中动物防疫工作基本由业务部门主导完成,乡镇政府重安排、轻落实,导致乡村配合不力,动物防疫工作成基层兽医部门单打独斗,工作缺乏力度。在很多县级地区,虽然成立了畜牧兽医局,构建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但在管理体制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各项管理机制并没有理顺,职能混杂,职责不清晰,限制了畜牧兽医工作的正常开展。 3.2 基层基础设施薄弱,工作条件较差。 动物防疫工作任务主要在基层,许多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配置和建设过程中投入相对较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只仅仅局限于当时国家政策性投入,没有后续的维修、维护经费,同时基层地区没有配置完善的实验室检测设备,防疫设施比较落后。由于地方财政缺乏投入,无办公经费支撑,有个别乡镇兽医站办公房屋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