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就专项整治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在市场拉动、政策激励和行政推动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生猪生产呈现加快恢复态势。当前,各地养殖场户补栏增养的积极性持续增高,种猪、仔猪调运频繁,加之全国免收高速公路等过路费,物流成本降低,一些中小养殖户外购生猪时又对引种和补栏的风险缺乏足够的重视,这些因素都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时有发生。现已查明,近期发生的8起非洲猪瘟家猪疫情均由异地违规调运仔猪引发。针对上述情况,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前期下发明电、印发2020年版应急实施方案、重申防控工作“十不得”的基础上,组织各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问: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如何?近期发生的几起非洲猪瘟家猪疫情有何特点? 答:自2019年12月以来,我国曾有近3个月时间没有报告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进入2020年3月份以来,我国共报告发生9起非洲猪瘟疫情,其中家猪疫情8起,野猪疫情1起,共扑杀生猪738头,疫情发生起数和扑杀生猪数量都远低于去年同期。但非洲猪瘟防控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常抓不懈。近期发生的8起家猪疫情,均没有佩戴牲畜耳标,没有动物检疫证明,有7起使用未备案的车辆运输,有4起是不法商贩借助网络平台进行交易,这种全过程各环节违规的行为十分隐蔽,危害十分巨大,性质十分恶劣,必须重拳出击,予以严惩严办,形成有力震慑。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疫情中有5起是相关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直接查获的,这既说明了在运输环节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对防控非洲猪瘟的必要性,又说明各地落实防控措施总体上是到位的。相信随着专项整治在各地的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我们还有可能继续查获不法分子调运的生猪,这也不排除会从中排查出一些非洲猪瘟疫情。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答:本次专项整治以严把饲养“源头”、生猪出栏、流通运输、到达接收、信息对接、监督执法“六关”为重点,集中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场户管理,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实行养殖场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二是加强产地检疫,规范检疫申报管理,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规范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三是加强调运环节监管,安排专人分兵把守当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查证验物,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四是加强落地监管,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到达目的地后有关防疫和监管要求,落实生猪落地24小时报告制度。五是全链条监管,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六是密切省际间、部门间监督执法协作,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问:如果发现违规调运生猪的情况将如何处理? 答: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我们一方面把好“两头”,加强生猪调出、调入环节监管,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落地报告监管。另一方面守好“中间”,要求各地以县域为主,紧紧盯住当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安排专人严格查证验物,一旦发现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未备案的“三无”生猪,监督货主对生猪就地就近隔离观察15天。出现生猪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坚决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对违规经营主体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问:养殖场户外购生猪要遵守哪些规定?注意什么问题? 答:养殖场户因补栏需要外购生猪时,应遵守以下要求:一是禁止从非洲猪瘟疫区购买生猪;二是购买和运输的生猪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佩戴畜禽标识,若购买的生猪为种猪的,还应附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三是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为在畜牧兽医部门备案的车辆;四是跨省购买的生猪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要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五是发现购买的生猪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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