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附件5: 主要禽群疫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掌握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等主要禽群疫病在空间、时间和群间的动态分布规律,评估疫病传播风险因素,分析病原流行和变异趋势,及时提出疫病动态预警和防控策略建议。 二、调查范围 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等16个省份。 三、调查内容 (一)养殖密集地区主要禽病流行现状调查 在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13个省份,分别于1-5月、9-12月各选取2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市级活禽批发市场、6个活禽零售市场、6个水禽养殖场(开放或半开放饲养)进行禽拭子样品采集,填写样品采集登记表(附表5-1、5-2)。其中每个活禽批发市场采集12个摊位,每个摊位采集10份禽样品;每个活禽零售市场采集6个摊位,每个摊位采集5份禽样品;每个水禽养殖场采集30份样品;共计600份。对于活禽市场不足的省市,可选择水禽养禽场户进行采样检测和调查分析。 (二)野禽家禽界面病原传播风险调查 在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青海等6个省份候鸟迁徙路线上或栖息地周边,根据地理位置、野禽数量等设置1-2个采样点。根据野禽迁徙时间,每个采样点采集野鸟拭子或粪便样品不少于100份,填写样品采集登记表(附表5-3)。样品数量不足的,可采集开放或半开放养殖的水禽养殖场进行检测和调查分析。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和报告撰写。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样品采集和结果分析,新城疫等疑似阳性样品及时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一步鉴定。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禽病监测室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邮编:266032 联系人:蒋文明(13864852989) 传真:0532-85633882 邮箱:jiangwenming@cahec.cn 下载“样品采集登记表”请点击下方链接:2025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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