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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开“挂牛头卖马肉”的背后

时间:2024-04-25    点击: 次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伍力 - 小 + 大

由于李某某、何某某等人销售时间长达一年多,且销售渠道广,致使犯罪金额认定存在一定困难。有办案人员认为,李某某等人明知有经销商购买马肉后也会冒充牛肉销售,还将马肉销售给他们,是销售伪劣产品的帮助犯,这部分“以马卖马”的金额也应算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内。

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材料、逐一讯问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多次与公安办案民警进行会商。检察官认为,应当将屠户以马肉假冒牛肉部分的销售额认定为犯罪金额,而“以马卖马”售出部分的金额则不应认定。

经充分讨论,明确认定思路后,公安办案人员再次搜集证据材料并进行梳理,确定最终涉案金额为800余万元。

结案 加强监管守护“舌尖安全”

2023年5月31日,天全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李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开庭前夕,突然新出现5名“证人”。这5位消费者表示知晓所购买的就是马肉,犯罪嫌疑人不存在以马肉冒充牛肉的情况。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检察官通过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再次梳理案件证据,发现这5名“证人”证词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可能涉嫌作伪证,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调查,最终查实5名“证人”妨害司法秩序的违法事实。

至此,这起危害群众“舌尖安全”的要案水落石出。2024年2月27日,该案件在天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为避免此类“挂牛头卖马肉”的情况再次出现,天全县检察院针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仪器、设备落后,专业检验人员缺乏,检疫手段单一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

“食品安全一头连着广大生产经营者,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餐桌,一点也马虎不得。”天全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兽医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检疫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对活禽屠宰和生猪屠宰相关动物检疫要求,开展动物检验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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