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4 点击: 次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12月31日发布〔2021〕97号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按照《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鲁动疫控字〔2021〕50号)要求,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对省内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进行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经比对,山东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比对合格,可接受养殖场、屠宰场、猪饲料生产企业等的委托,开展养殖、调运、饲料生产等环节的非洲猪瘟委托检测活动,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报告后附本公告盖章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山东省非洲猪瘟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名单 山东省非洲猪瘟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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