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8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小 + 大
2.4.5 末端治理技术 2.4.5.1 密闭式生物滤池技术。针对圈舍环节,经过棚舍改造将畜禽养殖场棚舍从开放/半开放无组织排放方式转为封闭有组织排放方式,终端采取生物滤池或臭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达到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2.4.5.2 熟化肥料覆盖堆肥技术。针对固态粪便堆肥环节,通过添加熟化肥料覆盖堆肥,有效降低堆肥环节中恶臭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扩散到环境中。 2.4.5.3 覆盖膜/介质处理技术。针对液态粪污,采用一种特制微孔膜作为粪污好氧发酵处理覆盖物,发酵中产生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从功能膜的微孔结构扩散出去,可溶性的有气味物质如氨气等溶于膜内层水气并凝聚坠落堆体后再次被有机物分解,有效减少臭气排放和氨的流失,提高有机肥氨含量,提高堆肥质量。 2.4.6 棚舍臭气收集 2.4.6.1 恶臭废气收集宜采用吸气式密闭负压或集气罩收集,密闭收集应防止设备及构筑物内部气流短路,换气次数宜<10 次/d,集气罩收集产污点最远处应距集气罩开口面控制风速宜≥0.3m/s。 2.4.6.2 风管宜采用玻璃钢、UPVC、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现行 GB 50243 等有关规定,风管管径和截面尺寸应根据风量和风速确定,风管内的风速可按表 2-1 的规定来确定。 表 2-1 风管内的风速
2.4.6.3 吸风口和风机进口处的风管宜根据需要设置取样口和风量测定孔,采样口设置在风管直管段,满足 HJ 75 规范要求,风机和进出风管宜采用法兰连接,并设置柔性连接管。 2.4.6.4 风机宜配备隔声罩,且面板应采用防腐材质。 2.4.7 臭气处理装置 2.4.7.1 生物处理技术 生物臭气处理装置的选用宜根据臭气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等因素确定。 (1)生物过滤和生物滴滤工艺应满足空塔停留时间宜>15s,严寒和寒冷地区宜根据进气温度情况延长空塔停留时间;空塔气速宜≤300m/h,单层填料层高度宜≤3m,单位填料负荷宜根据臭气浓度和去除要求确定,硫化氢负荷宜≤5g/(m3·h)。 (2)生物过滤池填料的使用寿命宜不宜低于 3 年,生物滴滤池填料的使用寿命不宜低于 8 年。 (3)生物过滤池填料在设计空塔流速下的初始压力损失宜≤800Pa。 (4)生物滴滤和生物过滤除臭喷洒及洗涤喷淋的补充水宜采用污水处理厂出水,生物滴滤池喷淋循环液的 pH 值宜为 6-9,喷淋水量可按液气比 0.05-0.3L/m3计算。 (5)进气中含有灰尘等颗粒物质时,生物过滤池和生物滴滤池前宜设置水洗涤等过滤预处理工艺。 2.4.7.2 洗涤\吸收处理技术 (1)具有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可采用洗涤\吸收处理工艺。 (2)洗涤工艺可采用塔式、水帘式单级或多级水洗、碱洗或酸洗。 (3)洗涤塔(器)的空塔流速可取 0.6-1.5 m/s。废气在填料层停留时间宜>3s。 (4)填料的选择宜选择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良好的润湿性,填料层压力损失宜为 0.15-0.60KPa/m;填料层洗涤液喷淋密度宜≥10m3/(m2·h)或液气比宜≥1L/m3;填料孔隙率宜为 0.45-0.95;单层填料高度宜≤1.2m。 (5)当填料层总高度>1.2m 时,可采用分段布设水洗、酸洗、碱洗、氧化等洗涤阶段,应根据臭气污染物的成分、浓度和排放标准设置。 (6)洗涤塔应设置尾气除水除雾装置,与酸碱或化学氧化剂接触的设备和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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