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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落实入冀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11-14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1年11月9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入冀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制度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落实入冀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制度的通知

冀农字【2021】6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加强入冀动物监督管理,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入,保障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入冀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对省外入冀的动物实行指定通道管理制度。为切实落实好入冀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

近年来,跨省引进动物频繁,输入性重大动物疫病事件时有发生,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实施指定通道管理制度,可以整合优化资源,集中人力物力,强化动物跨省调运监管,构筑防止动物疫病输入的有效屏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落实指定通道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信息支撑、强化日常管理,科学精准施策,建立内外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动物防疫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

指定通道管理涉及部门多,日常工作任务重,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加强配合沟通,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动指定通道管理工作,要建立部门间协调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定通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未从指定通道运入动物的进行劝阻,在养殖、屠宰环节查验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专用章,督促相关主体把好跨省引进动物入场关。

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肉类、肉类制品,伪造、变造动物检疫证明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用于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的检查站年度运转所需经费,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安排足够的监督执法、动物防疫及辅助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参与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政策。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

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交通要道指定通道指示牌设立等相关建设工作,对设立在公路治超站的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予以支持和配合,协同做好动物运输环节相关监管工作。

三、落实工作保障

指定通道所设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为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一)人员保障。各地要强化指定通道的条件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足够的监督执法、动物防疫及辅助人员,满足24小时值守需求。动物防疫辅助人员可以安排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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