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8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2021年10月25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13号)要求,为全面评价试点养殖场减抗效果,在养殖场自评、省级初审基础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试行)》,对2020年公布的试点养殖场以及前期减量化评价未达标养殖场的兽用抗菌药减量成效进行了全面评价。经评价确定75家养殖场为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通知要求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达标养殖场继续做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相关工作,加强减抗替抗技术推广宣传,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对达标养殖场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达标养殖场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撤销达标养殖场称号。各达标养殖场要按要求继续做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开展减量化工作。 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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