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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做好汛期生猪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07-29    点击: 次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六、严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因大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病死生猪,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生猪尸体。在猪只尸体转运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防止病原扩散又防止环境污染的原则,对病死猪全封闭式处理,并对车辆和运输设施及污染的栏舍道路、处理点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人员作业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穿水靴,做好自我防护。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对个人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七、消灭蚊蝇,切断疾病传播

暴雨过后蚊蝇势必大量的滋生,防蚊蝇的重要措施是对污水处理池的消毒工作,以及对猪舍周围的排水渠、杂草丛等的药物投放,迅速组织锄草,及时清理杂草。在污水池中投放杀灭蚊蝇幼虫的药物,猪舍周围撒生石灰等可以有效的防治蚊蝇的滋生。另外,猪舍中点蚊香或者使用灭蚊灯等都是减少猪舍蚊蝇的有效方法,对于夏季暴雨过后猪场容易出现虫媒性疾病,如猪丹毒、附红细胞体、弓形体等疾病,同时水源极易受到污染,可以通过多种方案进行药物预防。

八、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强化汛期防控宣传。

各地各级畜牧部门应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指导猪场做好防疫管理,改善猪场生物安全条件,维护猪场防洪设施设备,评估猪场防涝能力,拟定人员转移等应急预案。对于地势低洼,处于行洪区域或有潜在泥石流风险地区的猪场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组建应急队伍,汛期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有序开展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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