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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肉鸡产业化经营的四种模式

时间:2020-07-07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但是行业内学者和专家普遍这样界定肉鸡养殖的规模:每批养殖1 ~ 99只为散户,100 ~ 499只为低规模,500~ 1999只为小规模,2000 ~ 9999只为中规模,1万只以上为大规模。国家肉鸡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文杰对养殖规模界定标准进行研究,发现年出栏3万只以上规模的专营比例较高,专业化程度较高,养殖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高达80%。他建议以年出栏5万只以上作为肉鸡规模化界定的起点边界,并在专业化设计和硬件设施比较健全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化肉鸡生产,这种养殖模式才能成为肉鸡规模化养殖。

产业化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建各种形式的龙头产业化集团,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路子,以高科技投人,实现高产出,求得高经济效益。现有的单养殖场(户)在市场波动频繁、竞争加剧的经济环境中已不能确保稳定的效益。

养鸡产业化经营,就是养鸡公司、加工、流通(市场销售)有机的结合,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统的经营服务形式。同时,养鸡业是微利行业,讲究规模效益,有规模才有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价格不甚稳定,养鸡业面临巨大的考验,挑战和机遇并存。在这样的背景下,养肉鸡也必须实行产业化经营,才能面对国际、国内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只有通过产业化这个途径才能有效地发展生产。

1、养鸡合作社:根据自愿、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在地域相近的一定的范围内,以若干农户养鸡场为纽带,紧密连接饲料加工销售商、鸡产品销售经营经纪人队伍、鸡产品加工单位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等单位成立养鸡合作社和协会,选出领导人并设精干的日常办事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具体签订各种买卖合同,这样用户可以根据合同有计划地进行养鸡。

2、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农户鸡场为公司养鸡,雏鸡、饲料等从公司(基地)购回,鸡产品直接出售给公司(基地),产、供、销均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束。这种模式关键是公司要有相应的鸡产品销售加工能力和可靠的批发零售市场;另外,还要有一只鸡产品销售队伍或经纪人队伍公司为农户鸡场提供必要的服务。

3、养鸡联营公司模式:即若干专 业鸡场联营,产、供、销一条龙经营。这种模式关键是鸡产品的销售要有保证。

4、政府扶持下的公司+基地+示范户+农户的经营模式:首先,政府在人员、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公司逐步形成育种、孵化、饲料加工、疫病防治、产品储存和销售为体的龙头企业(公司)。为了保证产品的供应,便于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公司建起与之直接联系的生产基地,负责品种扩群、产品供应、技术示范等,之后分别建起以基地为中心的示范户以及以示范户为中心的普通农户,形成逐渐扩大逐级示范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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