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3 点击: 次 来源:陆川法院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8月始,一场史无前例的非洲猪瘟席卷中国,地处桂东南的养猪大县——陆川亦未能幸免,全县131万多头的生猪存栏量锐减80%,猪肉价格一度突破80元/公斤。然而比这场猪瘟危害更甚的是背后暗藏的腐败,本应战斗在防控第一线的5名工作人员收受“好处费”47万余元,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01张,致使14677头未经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重创了全县卫生防疫屏障体系。 2019年11月28日下午,陆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50多名县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蓝玉广、詹文彬、范思凯、罗伟清、黎艳涉嫌受贿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案发前,蓝玉广任陆川县水产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副队长,分管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及远程监控工作;其余4人均为陆川县温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一、受贿 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詹文彬、范思凯、罗伟清、黎艳与吴振丽(另案处理)被派驻到某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驻场检疫,上述人员在对该公司屠宰的生猪进行检疫的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工作辛苦为由向该公司索要好处费26600元。为感谢温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谢瑞明(另案处理)的平日关照,詹文彬等五人从好处费中拿出1200元分给谢瑞明。 二、动物检疫徇私舞弊、受贿 2019年3月开始,陆川县清湖镇出现疑似“非洲猪瘟”,引发了当地养猪户的集体恐慌,遂急于抛售手上养殖的生猪。超低的猪价吸引了众多外地猪贩涌入陆川县,大量收购没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生猪。 5月底,博白县确认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社会传言将于5月28日零时关闭广西动物产地检疫系统。为了能让自己收购的生猪能及时运输出广西,猪中介纷纷以钱开路,违规获取动物检疫A证。 从4月始至5月止,在利益的驱使下,5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在不清楚生猪来源且未按照规定对生猪进行检疫的情况下,以证敛财。其中,蓝玉广分别伙同罗伟清、范思凯、黎艳共计违规开具41张( 5363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受贿数额共计202800元,个人所得99900元;罗伟清伙同蓝玉广违规开具28张( 3699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受贿数额共计180400元,其中违规开证收取贿赂款的个人所得为79600元;詹文彬违规开具19张( 3192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受贿数额共计123000元,其中违规开证收取贿赂款的个人所得为96400元;被告人范思凯伙同蓝玉广违规开具5张( 684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独自违规开具5张( 759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A证),受贿数额共计69600元,其中违规开证收取贿赂款的个人所得为32500元;被告人黎艳伙同蓝玉广违规开具8张( 980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受贿数额共计51600,其中违规开证收取贿赂款的个人所得为12500元。 2019年7月8日,纪检监察部门发现5名被告人在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职,存在涉嫌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问题。 经过缜密而快速的线索核查后,7月10日、13日,陆川县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分别对5名被告人立案侦查。8月,中共陆川县纪委、陆川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蓝玉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陆川县监察委员会分别给予詹文彬、范思凯、黎艳、罗伟清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蓝玉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陆川县水产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副队长的职务便利,居中介绍或放任其管的官方兽医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伟清、詹文彬、范思凯、黎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官方兽医的职务便利,在动物检疫过程中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并收受他人财物;被告人罗伟清、詹文彬、范思凯、黎艳在被派驻到公司工作过程中伙同他人索贿,应当以受贿罪、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索贿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蓝玉广、罗伟清、范思凯、黎艳在动物检疫徇私舞弊、受贿的共同犯罪中,均是主犯。 庭审中,除二人外其余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控辩双方围绕犯罪定性、犯罪金额、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庭审活动从下午3时许持续至晚上10时许。 本案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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