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7 点击: 次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4.3.4设置连廊。有条件的,可在各生产区间、生活区与生产区之间设置连廊防护,加强防蚊蝇、防鼠功能。简易连廊可用细密的铁丝网围成,上方覆盖铁板。 4.4完善门口消毒设施 养殖场大门口设置值班室、更衣消毒室和全车洗消的设施设备;进出生产区只留唯一专用通道,包括更衣间、淋浴间和消毒间,更衣和淋浴间布局须做好物理隔断,区分净区、污区。 4.5设置物品存放、消毒间 在养殖场门口设置物品消毒间。消毒间分净区、污区,可用多层镂空架子放置物品。 4.6完善出猪设施 4.6.1分别建立淘汰母猪、育肥猪的出猪系统,包括出猪间(台)、赶猪通道、赶猪人员和车辆等。淘汰母猪和育肥猪的出猪系统应相互独立、不交叉。 4.6.2养殖场围墙边上分设淘汰母猪、育肥猪专用出猪间(台),出猪间(台)连接外部车辆的一侧,应向下具有一定坡度,防止粪尿向场内方向回流。 4.6.3出猪间(台)及附近区域、赶猪通道应硬化,方便冲洗、消毒,做好防鼠、防雨水倒流工作。例如,安装挡鼠板,出猪间(台)坡底部设置排水沟等。 4.6.4 在远离养殖场的地方设置中转出猪间(台)时,人员和内外部车辆出现间接接触的风险较高,必须设计合理、完善清洗消毒设施,避免内外部车辆和人员直/间接接触而传播病毒。 4.7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4.7.1配备专用病死猪暂存间、病死猪转运工具等相关设施。 4.7.2有条件的,应配备焚烧炉、化尸池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建在养殖场下风口,地面全部做硬化防渗处理,增加防止老鼠、蚊蝇等动物进入此区域的设施。 4.8配备专用车辆和车辆洗消设施 4.8.1养殖场应配备本场专用运猪车(场外、场内分设)、饲料运送车(场外、场内分设)、病死猪/猪粪运输车等。 4.8.2养殖场应设置固定的、独立密闭的车辆清洗消毒区域;有条件的,可配套本场专用的车辆洗消场所。 4.9 完善饲料存放设施 4.9.1袋装料房应相对密闭,具备防鼠、消毒功能。例如,房屋围墙安装防鼠铁皮,窗户安装纱窗,门口配备水鞋、防护服、洗手和脚踏消毒盆等。 4.9.2有条件的,可在围墙周边设立料塔,饲料车在场外将饲料打入料塔内。 4.9.3检查所有的料线设备,更换或维修锈蚀漏水的料塔、磨损的链条以及料管、变形锈蚀的转角等部件。 4.10安装监控设备 养殖场应安装监控设备,覆盖栋舍及养殖场周边等场所,实现无死角、全覆盖,监控视频至少储存1个月。 【注意事项】必要时,可在升级改造结束后,再进行一遍清洗消毒以及消毒效果检测评价。 5.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5.1严格人员管理 5.1.1 养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生猪贩运人员或承运人员、保险理赔人员、兽医、技术顾问、兽药饲料销售人员等)进入养殖场。若必须进场,经同意后按程序严格消毒后进入。 5.1.2 养殖人员不到其他养殖场串门,从高风险场所回来后应隔离(建议2~3天),隔离期间淋浴、更换衣服和鞋、消毒,注意清洗头发、剪指甲,方可进入生产区。养殖人员从生活区进入生产区时,应对手部彻底消毒并更换工作服。 5.1.3 各生产单元的人员应相对独立,不能随意跨区活动,避免交叉。兽医等技术人员跨单元活动时,应按照5.1.4项执行。 5.1.4 人员进入养殖场和生产区应走专用通道,严格淋浴、更换衣服鞋、消毒;进入栋舍前应洗手消毒、换栋舍内专用水鞋、脚踏消毒,从栋舍出来时应冲净鞋上粪便,脚踏消毒池后,更换栋舍外专用水鞋。内外专用水鞋不交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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