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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19-05-13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种业管理司 - 小 + 大

三、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全国畜牧总站牵头组织实施,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专业研究所等科研教学单位以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地县农业农村部门、各级种业管理系统等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做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监测预警、开发利用以及藏区遗传资源调查等工作。

(一)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2019年,加快大足黑山羊、岔口驿马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建设,谋划改扩建、新建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以及1~2个区域性基因库。各地加快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

2020年,建设7个以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复份保种场(库),推进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区域性基因库改扩建、新建。各地加快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

2021年,建设9个以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复份保种场(库),继续推进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区域性基因库改扩建、新建,以及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

(二)畜禽遗传材料保存

2019年,采集40个以上国家级地方猪等保护品种的体细胞、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分批入国家级家畜基因库超低温冷冻保存。各地做好省级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

2020年,采集牛、羊、鹿等10个以上地方品种的精液、胚胎、体细胞等遗传材料,入国家级家畜基因库超低温冷冻保存。各地做好省级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

2021年,采集牛、羊、马、兔等10个以上地方品种的精液、胚胎、体细胞等遗传材料,入国家级家畜基因库超低温冷冻保存。各地做好省级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

(三)畜禽遗传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019年,制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搭建全国统一的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

2020年,试运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对接种业大数据平台,试行发布预警信息。

2021年,全面运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系统,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

2019年,以畜禽品种振兴行动为抓手,加大地方品种商业化培育力度,推进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

2020—2021年,以畜禽品种振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地方品种商业化培育,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取得显著进展。

(五)藏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

2019年,制定印发藏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举办调查培训,开展牛、马、羊、猪、鸡、蜜蜂等畜种调查及鉴定评价。

2020年,全面开展畜禽遗传资源鉴定评价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2021年,完成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开展新发现遗传资源鉴定,发布公告。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畜禽遗传资源基础性、公益性的战略定位。各地要明晰地方政府保护畜禽遗传资源的属地责任,明确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依法保护,完善顶层设计。贯彻落实《畜牧法》,深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改革与创新,加快修订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等配套法规,健全分类分级保护机制,完善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表彰机制。确保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保护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发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作用,建立保种场(区、库)和专家组一对一的技术服务机制,稳步提升保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各地要推动建立省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保种场三方协议资源保护联合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资源保护保险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资源保护利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入挖掘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重大成就与成效等,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举办畜禽遗传资源主题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专业人员参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广泛支持,提升地方特色品种文化品牌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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