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3 点击: 次 来源: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在贵阳市有影响的非洲猪瘟案,并依法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实: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明知自己饲养的猪生病且死因不明的情况下,未经相关部门检疫,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给赵某某,赵某某明知购买的猪死因不明,而找关系索要检疫证明、使用以前遗留的猪耳号,在将死因不明的猪运往乌当某屠宰场的途中被查获。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该死因不明的猪感染非洲猪瘟。 案发后,我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于本月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赵某某。并随案移送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白云区监察委员会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犯罪中。 该案件由贵阳白云区检察院发布,并在文中声明该起非洲猪瘟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农业农村部12月9日发布贵州贵阳白云区发生非瘟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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