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发展论坛 > 养猪业篇 > 文章

非洲猪瘟和中美贸易摩擦对生猪养殖行业的影响

时间:2019-01-05    点击: 次    来源:中债农业研究团队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猪粮比指标。2011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首次将我国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即生猪价格与玉米价格的比值】设为6∶1,其调控目标是将猪粮比控制在6∶1~8.5∶1,通过使用储备猪肉管理的方式,将猪粮比控制在合理区间。2015年10月,发改委调整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上涨调控区域。上述指标动态反映养殖产品盈亏平衡点,作为监控行业盈利的手段,引导行业盈利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维护行业的有序发展。

3、环保

生猪养殖产生粪便数量巨大,一头猪每年产生粪便2~3吨,因此生猪养殖对水源、土壤产生严重污染。针对养殖行业,环保方面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新环保法》、水十条、土十条、“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及水十条、土十条、“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法规的相继落地,散户及小规模养殖场等环保设施不合格或养殖厂址在禁养区内的产能被倒逼退出市场。据中债资信了解,受此轮环保政策的影响,散户养殖产能退出至少2000万头。行业内散户减少,促进落后产能退出;规模化养殖企业环保投入充足,行业环保水平有效提高。

4、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家禽、牲畜养殖企业减免所得税等,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减轻养殖企业负担,保证企业合理盈利。

财政补贴政策则更加多样化,能繁母猪保险制度、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等,通过资金奖励与补助促进养殖业整合升级,资金要专项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等方面,鼓励企业合理扩张先进产能,引导养猪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上一篇:养猪业转型之道—丰满的实力,清瘦的欲望!

下一篇:为何小小非瘟竟让整个养猪业如此狼狈?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