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3 点击: 次 来源:广东省动物防疫技术交流协会 作者:张健騑 - 小 + 大
10.2 减毒活疫苗。根据减毒活疫苗毒株来源不同, 可将非洲猪瘟减毒活疫苗毒株分为3类:传代致弱毒株、天然致弱毒株和重组致弱毒株。减毒活疫苗能够诱导强烈持久的免疫应答, 但生物安全是其使用的主要限制因素,采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可增强减毒活疫苗的安全性。 10.2.1 传代致弱毒株。非洲猪瘟病毒可经过猪骨髓来源细胞、Vero和COS-1等细胞系传代致弱。传代过程中, 非洲猪瘟病毒致病力逐渐下降, 同时病毒免疫原性和稳定性也随之下降。由于生物安全原因,传代致弱毒株的致病性导致此类疫苗的开发一度受阻。家猪接种完全致弱的ASFV-G毒株后并未获得相应保护力, 以抵抗母本病毒的攻击, 表明传代致弱的非洲猪瘟病毒安全性较差且很难提供较好免疫保护。 10.2.2 天然致弱毒株。采用天然致弱非洲猪瘟病毒毒株OURT88/3或NH/P68免疫动物后, 能诱导产生对同源强毒株的攻毒保护, 保护率介于66%~100%。研究表明, 病毒特异性抗体以及CD8+T细胞在免疫保护中均起重要作用, 且OURT88/3毒株产生的免疫保护与病毒特异性IFN-γ产生细胞呈正相关性。采用NH/P68免疫后, 猪对高毒力ASFV/L60感染抵抗力增强。以OURT88/3免疫并用致病性OURT88/1毒株进行加强免疫后, 可诱导机体产生针对非洲猪瘟病毒 I型不同分离毒株的交叉保护, 表明研制具有交叉保护的非洲猪瘟病毒疫苗是可能的。然而, 天然致弱毒株免疫动物后可造成诸多副反应, 包括肺炎、流产和死亡等,以及存在散毒的可能性等生物安全隐患限制了其在实际生产中的进一步应用。 10.2.3 重组致弱毒株。采用分子生物学方法, 敲除病毒功能基因、病毒毒力基因或者免疫抑制基因, 可降低病毒毒力或增加机体对病毒的免疫应答, 研制比传统弱毒疫苗安全性更好且效力更高的基因工程减毒活疫苗。研究表明, 一些缺失某些基因的毒株接种宿主,毒力减弱且可诱导产生针对同源母本毒株或异源毒株的特异性免疫保护。 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影响非洲猪瘟弱毒活疫苗田间应用的重要因素,致弱毒株保护性的强弱、是否有毒力残留和是否导致持续感染是弱毒活毒株能否成为候选疫苗毒株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 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确定适合的缺失靶基因及其组合, 以研制可诱导保护性免疫反应且没有相应副作用的非洲猪瘟病毒弱毒活疫苗。 10.3 病毒活载体疫苗。研究表明, 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在抗非洲猪瘟病毒感染中发挥作用。有学者将非洲猪瘟病毒保护性抗原重组入腺病毒或痘病毒载体,获得了良好的抗原特异性CTL反应,能够诱导强烈体液免疫反应和细胞免疫应答,但上述研究仍需通过攻毒保护试验, 进一步验证病毒活载体疫苗在非洲猪瘟疫苗开发中的可行性。 10.4 核酸疫苗。非洲猪瘟核酸疫苗的研究刚刚起步, 通过将编码病毒主要抗原的基因克隆入真核表达载体后, 直接导入机体内, 在宿主细胞内完成转录翻译后产生抗原蛋白, 从而同时激活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应答。实验接种非洲猪瘟 DNA疫苗后, 在没有诱导产生可检测水平非洲猪瘟病毒抗体的情况下, 能够使部分动物获得攻毒免疫保护, 表明细胞免疫在非洲猪瘟病毒疫苗的免疫中起重要作用。 10.5 亚单位疫苗。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只包含特定的病毒抗原, 需通过合适抗原传递系统免疫动物。用重组p30或p54蛋白免疫猪后可以诱导中和抗体的产生, 但不能提供针对急性非洲猪瘟感染的保护,但同时免疫p30和p54蛋白或两种蛋白的嵌合体可以提供部分保护。用杆状病毒表达系统制备的非洲猪瘟病毒结构蛋白p72、p30和p54等, 以蛋白复合物作为抗原免疫动物后仍不能提供有效的免疫攻毒保护, 说明仅仅依靠上述抗原刺激产生的中和抗体很难获得理想的免疫保护效果。因此, 需要研究鉴定更多的非洲猪瘟病毒保护性抗原、开发新型免疫佐剂以及采用DNA首免蛋白质加强免疫策略, 以提高非洲猪瘟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的免疫效力。 10.6 疫苗展望。我国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研发安全有效非洲猪瘟疫苗也迫在眉睫。过去的几十年中, 对非洲猪瘟疫苗的研究虽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所有努力都未能研制出可应用于实际生产的疫苗。通过基因重组技术, 获得安全、高效减毒活疫苗仍是非洲猪瘟病毒疫苗开发的首选策略。然而, 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 如安全性研究, 以及开发适合弱毒活疫苗生产的细胞系等。研发可鉴别野毒感染和疫苗免疫的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病毒活载体疫苗、核酸疫苗、以及复制缺陷型疫苗也是研发非洲猪瘟病毒疫苗的重要策略, 尤其是在没有疫病流行地区的使用。与减毒活疫苗相比, 这些疫苗的生物安全性有所提高, 但鉴定病毒保护性抗原, 有效的递送机制以及高效的免疫佐剂都需要长期的研究和探索,正所谓任重而道远。 十一、结语 这次的非洲猪瘟,可说是来势汹汹,三周时间内就发现4宗病例,沈阳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宣告了中国非洲猪瘟零疫情历史的结束。疫情的发生,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因为我们早就认识到我国周边国家的疫情会对我国造成较大的威胁,随着国际贸易和旅游的日益增多,生猪和肉品的大量走私,威胁随着增大。我国对非洲猪瘟早有防范,自该病2007年传入俄罗斯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了《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在北方边境省份等高风险地区多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监测,定期及时通报国际上非洲猪瘟的流行动态。今年5月7日,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还联合发布关于防止匈牙利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匈牙利输入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 在目前对病原的来源、流行病学不清晰的情况下。为防止疫情扩散,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建立多道防线和多级屏障。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置,减少损失。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短时间内扑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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