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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的10条法则

时间:2018-08-29    点击: 次    来源:勃林格公司    作者:唐闫利,柴伟东,黄律 - 小 + 大

非洲猪瘟(ASF)在我国沈阳、郑州、连云港和温州的先后出现,为全国的养猪业带来了威胁,国内也启动了疫情II级应急响应。由于目前还没有一个安全有效的疫苗,通过生物安全措施来预防ASF的感染和扩散是当前有效的工具。在欧洲ASF防控专家的帮助下,勃林格殷格翰猪业务专业服务团队结合我国养猪业的现状,列出了针对ASF的生物安全优先等级最高的10条法则。

1. 提高场内所有人员防控ASF的生物安全意识

a)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b) 定期对员工的生物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c) 确保所有员工可以正确实施防控ASF的生物安全措施

2. 禁止从疫区引入新的后备种猪、精液或胚胎等

a) 识别疫区,明确来源场的健康状况

b) 引种后在场外隔离舍隔离

c) 禁止隔离后临床不健康的猪只进入母猪群

3. 所有进出猪场的车辆要严格遵守车辆的清洗、消毒和干燥程序

a) 车辆包括运猪车、饲料车、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车辆等

b) 有效洗消程序包括五步:除去杂物、浸泡、高压冲洗、消毒和干燥程序

c) ASF病毒对乙醚和氯仿敏感,在0.8% 的氢氧化钠30分钟,0.3% 的福尔马林中30分钟,次氯酸盐-2.3% 氯30分钟,3% 邻苯基苯酚30分钟或碘化合物作用后可被灭活

4. 禁止疫区物品入场,特别是生肉和肉制品

a) 评估和识别来自敏感区域的物品,包括饲料、垫料、生产工具等

b) 所有物品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能进入猪场,生肉和肉制品不进场

c) 非本场人员携带的物品禁止入场

5. 猪场实施封场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猪场

a) 没有特殊许可,禁止非本场人员入场

b) 所有人员禁止接触来自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集贸市场等的人员和物品

c) 本场人员回场必须严格遵循隔离、丹麦式入场程序配合淋浴

6. 禁止使用与泔水相关的任何饲料和/或其原料,以及污染的水源来饲喂猪只

a) ASF可以通过猪只摄入被污染的生猪肉/猪肉产品和水源进行传播

b) 禁止使用泔水或泔水配制的饲料和污染的水源喂养猪只

c) 定期评估饲料来源地和水源的风险

7. 禁止猪场之间人员和物品的共用

a) 禁止猪场之间猪群流动和交换

b) 禁止猪场之间人员共用

c) 禁止猪场之间生产工具、兽药、疫苗、粪污和尸体处理设备等的共用

8. 如果猪场周边有野猪的存在,禁止靠近、猎杀和食用野猪

a) 评估猪场周围是否有野猪存在

b) 使用围墙和栅栏,建立猪场的野猪隔离带,避免圈养猪和野猪的直接接触

c) 禁止猪场人员靠近、猎杀和食用野猪

9. 制定场内消灭钝缘软蜱的相关措施

a) 评估猪场区域是否存在钝缘软蜱

b) 使用化学药品控制和消灭钝缘软蜱

c) 有效的化学药品包括:二溴甲烷、伊维菌素(害获灭)等

10. 死亡猪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a) 场内划分脏区和净区,避免死亡猪只污染净区

b) 运输死亡猪只的相关工具和场地严格消毒

c)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了让以上的生物安全措施能够被正确和严格地实施,从而进一步的推动ASF在我国的防控,勃林格殷格翰会向广大养猪客户发放针对ASF的生物安全操作手册、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并参与针对特定猪场的生物安全评估和相关方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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