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目前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就养禽业而言,荷兰养殖密度高、养禽场户存栏规模不大、种禽业发达。据监测,2003年以来,荷兰已经在野禽中发现多个亚型(H7N7、H5N8和H7N9)的流感病毒,并且发现感染高致病性流感(HPAI)的野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病毒,较感染低致病性流感(LPAI)野禽的传染性高1 000倍,这种情况决定了荷兰禽流感的发生风险将长期存在。 自2003年荷兰暴发H7N7亚型高致病性流感以来,荷兰不断完善禽流感防控体制、机制,逐步降低了禽流感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荷兰建有中央兽医管理部门和首席兽医官(CVO)、中央兽医执行部门、中央技术支撑机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防控体系,并采取以下防控措施,积极应对高致病性流感:一是家禽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总体较高,以封闭规模饲养为主,即使存在散养家禽,也采取了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如防鸟网等);二是监测预警措施完善,不仅实施了针对所有养殖场的定期抽样检测制度,还特别针对高风险禽群增加抽样频率和监测系统的敏感度;三是禁止活禽上市,且建立了基于实验室检测的出证制度和家禽调运数据库,以此降低禽流感循环扩散风险,提升疫情追溯能力;四是完善禽流感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补偿制度,使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大幅下降。 我国的疫病防控体系与荷兰差别较大,禽流感流行现状也更加复杂,但荷兰一些做法也是我国根除禽流感的必经途径。一是要逐步提高家禽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加强生物安全宣传,增加养殖场主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二是建立基于风险的禽流感监测预警制度,对高风险禽群实施全覆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三是逐步取缔活禽交易市场,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活禽市场交易是造成我国禽流感病毒持续感染循环的重要原因。四是加快建立家禽跨省调运中央数据库,全面实行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制度,提升疫情追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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