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奶牛养殖模 发达国家的奶业一般是产业化程度最高的产业。国外发达奶业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适合本国奶业发展的不同模式:美国主要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加拿大通过配额制度、新西兰主要通过奶牛养殖企业参股的形式、澳大利亚以家庭牧场的加入合作社方式、欧盟等国也主要是通过合作社的方式经营。 美国的奶业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协会或合作社为支架,以公司化生产为枢纽,广泛吸收其他相关企业或组织来构建与运转的。农场主几乎全都参加或入股特定的生产合作社或行业协会。农场主是合作社股东,合作社又是公司股东,同时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务,三者之间利益对接十分紧密,一方面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约束自身行为。有些合作社则直接创办加工企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奶农的利益得到了更好保障。多数合作社为非上市公司,以做好产业,并将利益回馈所有股东。 加拿大对全国奶牛场实行严格的配额管理制度,配额以乳脂为计算标准,乳脂配额价格为25000加元/千克。奶农的牛奶只能卖给各省牛奶销售委员会(Provincial Milk Marketing Board(PMMB),PMMB再将原奶卖给乳品加工企业。生产不同产品(液态奶、酸奶、奶酪、奶粉等)的原奶的价格不一样,生产液态奶的价格最高,生产奶粉的价格最低。奶农必须获得配额才能进行牛奶生产,将奶农的牛奶生产量控制在配额范围内,是可确保市场的稳定以及奶农能获得平均利润。 新西兰由于奶牛、放牧地等投资较大,养殖技术要求高,因而缺少资本的农户或年轻人开始创业时投资奶牛养殖就十分困难。 奶牛养殖参股制(Sharemilker)极大地促进了新西兰奶牛快速发展,如1972/73年参股制奶牛养殖企业占总数的32.4%,而1995/95年达到33.7%。奶牛养殖参股制一般是拥有奶牛场土地和基础设施的农场主(也可能拥有部分奶牛)不直接参与奶牛场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雇佣其他人员经营管理。受雇佣人员负责奶牛场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其在牛场的劳动收入可投入牛场或者将机械设备等作为牛场投资,占有牛场一定比例的股份,比如29%或者50%等,从而逐渐与原农场主(土地和牛场基础设施拥有者)共同拥有奶牛场。在开始时,新西兰奶牛养殖参股形式一般是家庭成员(如儿子或女儿)或者亲戚在原有的奶牛场打工,其工资收入可以积累入股奶牛场,这样既学习了奶牛养殖经验,又积累了资本,到一定时间后(或一定奶牛头数后)就可以再分出建立新的奶牛场。因此,在我国目前奶牛发展阶段,新西兰奶牛养殖参股制对我国奶牛养殖模式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的农场大多以家庭牧场为主,以专业化、集约化生产为其经营管理模式。澳大利亚的奶业主要实行以牧场主自愿组成的奶牛合作社和各专业协会相结合的行业管理、社会化服务模式,已经形成了内部有机联系的产业组织制度结构,涵盖了奶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三大环节,一个农场主往往在不同的经营环节上同时参加几个不同的合作社,平均每个农场主参加2.6个合作社。例如,ADIC是澳大利亚奶业政策的最高协调者和提出者,致力于协调产业政策,在国内和国际上代表整个产业,包括奶农、奶产品加工企业和分销商。同时,面向奶农的组织涵盖了基层组织、州级组织(SDF)和全国性组织澳大利亚奶农联合会(ADF)三级。而各个合作社、专业化协会均有最高管理机构进行协调,组织之间联系紧密,保证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共同发展。 欧盟等国:德国是世界合作社组织的发祥地,距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农业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地区,为农民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信贷、农资供应、咨询等服务,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在促进德国农村和地区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等方面发挥了个体农民和国家都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国和英国的奶业主要也是合作社组织经营。而目前在我国乳业体制的限制下,奶农、奶站及企业三方无法结合成一个利益整体,奶农始终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加之乳业利益分配不均,导致行业屡屡出现牛奶及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如何协调好“奶农——奶站——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向欧盟等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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